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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检察2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联合表扬!

      2024-06-2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

    联合表扬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以下称三部门)印发《关于联合表扬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函》,对2020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中检察机关表现突出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等50个集体和王冲等100名个人提出表扬。

    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期间,各地检察机关积极谋划,精密部署,扎实推进,共批准逮捕危险废物环境污染案件902件1744人,提起公诉1075件245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8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110件145人,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通报指出,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危害重、办案难度大。各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彻底铲除违法犯罪链条,通过案件办理有效提升了涉危险废物环境执法和司法效能。相关办案人员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主导责任,对违法线索紧盯不放、深挖细查,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既做到从严打击,又做到防止打击面过宽,确保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推进。

    今年,三部门将继续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在案件查办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完善衔接机制,形成强劲合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在受到表扬的名单中,有辽宁检察以下集体和个人——

    表现突出集体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

      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表现突出个人

      汪馨宇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二级检察官

      张富丽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陈   洋  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杨文浩  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