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四轮巡视工作安排,11月30日和12月1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各巡视组分别召开巡视反馈会议,通报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对抓好巡视整改提出要求。
10月15日至11月11日,辽宁省检察院党组对抚顺、丹东、辽阳三个市检察院开展巡视。11月23日,省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三个巡视组情况汇报,对巡视组发现的问题一一“过筛子”,确保问题描述更加客观,问题定性更加精准。省检察院党组对本轮巡视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被巡视院按照巡视整改要求逐一抓好落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实现整改落实与检察工作同步推进。
反馈会议上,各巡视组要求被巡视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视整改的落脚点,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检察队伍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落实政治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巡视标本兼治作用,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要强化统筹安排,建立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推动整改落实取得扎实成效。被巡视院负责同志代表党组进行表态发言,一致认为,巡视组工作作风实、要求严、问题准、效果好,表示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完全接受、照单全收,将以对党和人民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坚决整改。
反馈会议前,抚顺、丹东、辽阳市委领导分别与带队反馈的省检察院领导和巡视组同志见面,听取巡视反馈意见,对省检察院党组开展的巡视工作和巡视组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评价,要求抚顺、丹东、辽阳市检察院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责任,重视反馈意见,强化整改落实,深化成果运用,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抚顺、丹东、辽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被巡视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全体干警和基层院检察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