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蜀东,沈阳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第四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之一。从检三十年来,他始终敬业爱岗,钻研业务,甘于奉献,曾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沈阳市十佳检察官”,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自2013年担任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以来,他积极推进沈阳市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理论和实务研究,努力服务和保障检察业务工作,认真履行检察委员会委员职责,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
围绕中心工作 开展法律政策研究
林蜀东始终将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放在检察工作的大局中谋划推进。近年来,在院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他研究制定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起全市检察机关一体化的“大调研”工作新格局。
他突出检察改革、“四大检察”职能发挥等重点,组织全市检察机关成功申请立项研究最高检课题10项、省法学会课题3项、省检察院课题12项,入选全国检察理论年会4项。举办专题实务研究论坛,发挥《沈阳检察》理论研究平台作用,交流研究成果近2000篇,一批研究成果在核心期刊、法学专业刊物和高水平论坛发表,立法、司法解释和疑难案例研究成果得到上级检察院的肯定。
发挥“智囊”作用 助推检察工作发展
林蜀东以助推沈阳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己任,组织研究起草《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促进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协助沈阳市人大常委会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草案,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人大决定要求,研究起草并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分别会签实施办法;协助市人大常委会起草《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推动完善法律监督体系。
他围绕司法体制改革进行调研论证并起草系列文件,有效保障全市检察机关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对知识产权“三审合一”进行专题调研,在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支持下,建立独具特色的“三审合一”工作模式,开创全国副省级城市的先例,为沈阳市检察院获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在全国率先成立具有单独机构编制的知识产权检察室作出了贡献。
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整体研究能力
工作中,林蜀东十分注重加强法律政策研究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确保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他制定实施《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加强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规定》,压实工作责任,聚焦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规范管理和督导。开展对基层检察院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立项审查和制发前审查,积极规范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量。他注重发现和培养人才,激励年轻干警不断提升研究工作水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部门涌现出4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和1名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调研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