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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边的榜样丨马原野:公诉席上的追光者

      2024-08-26

    马原野,第四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之一,丹东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他自2011年3月考入丹东市检察院后一直奋战在公诉岗位,10多年来办理一审、二审、抗诉案件等各类案件380余件,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第五届辽宁省十佳公诉人,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成绩的背后,是马原野一路走来,追光不停的脚步。



    追随“厚德尚法”的信念之光

    虽是东北大学法学专业科班出身,但要把所学的知识转化为检察实务,马原野认为自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了尽快进入角色,他一头扎进案堆里,阅卷宗、查资料,刻苦钻研,勤学、勤问。起初,他在办案的同时兼任内勤工作,负责案件登记录入、考评、起草综合材料、联系上下级检察院、打理部门事务等诸多事务。活多事杂,为避免工作漏项,他列出清单,逐项解决,忙而不乱……马原野就这样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也在一个个案件中挑战着自我。

    从最初办理简单的刑事案件,到后期办理地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和专案,凭着一份不甘落后的坚持,马原野案子越办越出色。多年来,他先后主办了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郭某受贿案,铁岭市原市长张某某滥用职权案,铁岭市原副市长郭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行贿案,本溪市原副市长黄某某受贿案,丹东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杨某受贿、滥用职权犯罪案等多起重大复杂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均出色地完成了审查和出庭任务,所办的多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

    追随“精业笃行”的初心之光

    卞某挪用公款、贪污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丹东地区首例职务犯罪案件,也是我省留置第一案,省、市两级纪委高度关注。为了做好检察机关和监察委员会的衔接工作,保证该案调查结案后顺利进入刑事诉讼程序,马原野提前介入,认真审查证据,针对卞某的到案经过、主体身份、犯罪事实、行为定性、证据规范性等提出30余条补证建议,引导调查方向,并全程跟踪指导,实现了案件快捕快诉快判。同时,他还利用此次办案契机,研究了监检工作衔接相关事宜,探索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机制,为丹东地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提供了制度依据。

    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郭某受贿案是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的重点案件,该案于2020年1月移送审查起诉,当时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为保证案件办理时效,在尚未复工复产的情况下,马原野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基础上,加班加点审查案件,用两周时间完成了16万余字的审查报告,确保案件优质高效提起公诉。

    刘某某等人非法拘禁案是丹东地区有重大影响的一起抗诉案件,该案历时七年,经过多次诉讼程序,案情复杂。马原野在主办该案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地完成了审查和出庭任务,抗诉意见最终得到法院的采纳,将刘某某的原判刑期有期徒刑三年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改判幅度为近几年丹东地区抗诉案件之最。

    追随“求是拓新”的奋斗之光

    在工作中,马原野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在办案的过程中认真精研,丰富知识,积蓄经验。

    2015年9月,他参加了全市优秀公诉人竞赛,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获得“市级优秀公诉人”称号,并获得了参加2016年全省优秀公诉人竞赛的资格。此后,他更加勤奋,一边办案一边备赛,连续几个月的休息时间都用于研读刑法理论、实务书籍、刑事诉讼法等,对于自己欠缺的知识点进行归纳汇总,反复强化,补齐短板,几乎每天晚上都要看书到深夜……最终,他不负众望,在第五届全省优秀公诉人竞赛中一路过关斩将,以综合五项最高得分,夺得了“全省十佳公诉人”第一名,此时马原野从检仅仅五年。

    多年来,马原野除了做好办案的本职工作外,还注重提炼积累,多篇论文、调研文章在全省获奖,《办理正当防卫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新型受贿犯罪手段研究》等被省检察院立项为重点课题并顺利结题,《职务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与审查》《刑事案件抗诉标准的审查与判断》《发挥主观能动提升案件质效》等课题在全市检察机关进行交流,《职务犯罪案件调查与公诉工作衔接》《检察视角下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与调查》等课题面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授课后,反响良好。2021年初,他被省检察院确定为检答网经济犯罪条线答题专家,同年被选为辽宁省法学会治安治理法学研究会理事。

    在马原野看来,自己只是做了该做的事。心中有热爱,眼中便有了光芒;胸中有情怀,脚下便有了力量。如果说法治是每一位法律人心中的太阳,那他就是目光坚定的追光者,法治之光永不熄,脚步也将永不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