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午,根据盘锦市检察院党组“全面提升业务能力,狠抓业务培训”要求,市院第四检察部在兴隆台区院二楼会议室开展传导式培训,共同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制定的《民事检察部门诉讼监督案件听证工作指引(试行)》及理解与适用。会议由市院人事科科长、第四检察部临时负责人侯广秀主持,市院民事检察全体人员、部分基层院分管院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由市院第四检察部高焕同志主讲。高焕同志结合自身参加最高检民事检察公开听证实务培训班的学习经历,重点就检察听证的目的及意义、听证案件的范围、检察听证的程序等几个方面的具体规定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解读。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干货满满,受益良多。同时,部分与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民事检察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侯广秀同志在总结发言中对高焕同志的授课进行了充分的肯定,指出此次培训只是开始,由市院先打样,抛砖引玉。从今年开始,凡是外出培训的业务骨干,都要大胆走上讲台,将学习体会、成果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及时与大家分享,为提升业务条线工作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侯广秀同志要求,要充分吸收悟透此次培训内容,能够学以致用,把检察听证与“检察为民办实事”相结合,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