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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统一安排,2021年6月17日至6月23日,盘锦城郊检察院对盘锦监狱罪犯消费情况开展巡回检察。这是在落实 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的形势下,智慧检察监督平台建立以来首次开展的线上巡回检察,工作方式新颖、工作效果显著。
一是调取数据线上走。本次巡回检察通过智慧检察监督平台,足不出户随机调取了79名罪犯的基本信息、2021年3至4月份消费记录。二是深入分析找问题。根据数据显示,分级处遇为宽管级的罪犯有32人,普管级罪犯有31人,考察级罪犯有13人,严管级罪犯有3人。涉及财产性判项的罪犯有58人,占比73.41%;全部履行财产性判项的有15人,占比25.86%;部分履行财产性判项的有7人,占比12.06%;未履行财产性判项的有35人,占比60.34%;其中,只有1名罪犯的财产性判项移送原判法院执行局执行,不仅反映了财产性判项履行率偏低的问题,并且从消费明细中发现罪犯消费存在违规疑点。三是询问笔录线上做。根据发现的问题线索,详细制作了询问提纲,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有针对性地与35名罪犯进行谈话,制作询问笔录35份。
通过巡回检察发现,自盘锦城郊检察院财产性判项闭环监督模式以来,罪犯消费总数超标现象得到了控制,但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整改和解决。一是管理系统有瑕疵;二是存在伙吃伙喝现象;三是部分罪犯订货与日常生活需要不符;四是存在满额消费疑似违规现象。针对检察发现的问题发出巡回检察反馈意见,盘锦监狱均已采纳并全面整改。
本次巡回检察坚持问题导向,从罪犯消费管理“小切口”入手,弥补了罪犯消费管理漏洞,巩固了财产性判项闭环监督模式,确保了巡回检察工作实效。新建的智慧检察监督平台是继远程视频系统、“提刑官助理”辅助办案系统以来盘锦城郊检察院又一次科技创新,大大提高了巡回检察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