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新绿,万般美好。为倡导全社会参与植树造林绿化,营造人人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统一部署,4月18日上午,盘锦市人民检察院组织30余名干警到东外环大洼区新立镇段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在植树现场,干警们三人一组,分工明确,配合默契,个个干劲十足,挥锹铲土、整理土地,每栽下一棵树都认真地扶正树苗、培土压实,围堰浇水,各个环节衔接有序。经过大家齐心协力的辛勤劳动,160余棵金叶榆、金枝垂柳在道路旁排列整齐、迎风挺立、生机勃勃,为春日增添了一分绿意,以实际行动助力盘锦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植”的是希望,“树”的是精神。下一步,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将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作为,能动履职,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推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