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遵循,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洪杰亲自部署,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兴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精心组织实施,发挥示范引领。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核心篇目重点学、领导干部带头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理论学习要点,明确学习重点、研讨课题、时间进度,确保理论学习规范长效;在集中学习研讨的基础上,统筹安排中心组成员进行中心发言、撰写心得体会、为分管部门检察人员讲党课,推动形成注重政治理论学习的良好风气,引领全体检察人员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精选学习内容,提高学习质量。按照区委宣传部制定的《2023年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参考》合理安排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学习总书记最新讲话内容,做到深学深悟、常学常新;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系列学习活动,开展《习近平著作选读》专题研讨,开展“书记讲堂”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意义、深刻内涵及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内容等,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坚持学用结合,推动成果转化。将政治理论学习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起来,围绕如何做好“三篇大文章”“四区一基地建设”“落实1+6方案”等任务开展研讨、调研,推动转变执法办案观念、持续改进司法办案方式,以检察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百警进社区(村)”活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把“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真正把实事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